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监督所*版权所有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43号   电话:(0755)82034522   传真:(0755)82034226    邮编: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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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疗培训  促进依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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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2007年度福田区医疗机构法制培训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举行。刘敬文副局长、郑建宏所长出席了培训。辖区145间社会医疗机构共259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通报了2006年我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及行政处罚情况,对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例分析,并对2007年医疗机构的监督重点和即将开始的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和换证工作进行了部署。
       刘敬文副局长在培训班上强调,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制培训是我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在接受培训之后要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落实整改。同时,对于守法行医、诚信经营的典型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布,树立榜样和示范。他指出,目前社会医疗机构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如超范围经营,聘用不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制度不落实,标牌不规范等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行医,务必守法经营。民营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获得相应的回报和利润是合理的,但是必须建立在依法行医,守法经营的基础上;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民营医疗机构的软硬件设施与公立医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要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实行合理收费、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消毒管理,确保就医安全。他指出,医疗感染问题是民营医疗医疗机构急待解决的问题,口腔感染病例尤为多见,严重影响就医安全。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和规程,为辖区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四是规范机构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后,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广告宣传。
        法制培训作为我所医疗监督的重点工作,在增强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医,自觉守法经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市场秩序。我所将结合医疗卫生监督的重点、难点,继续做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水平。   

 (监督三科  冯权新  胡丽娟)